公證認證及中國委託公證人公證
公證認證及中國委託公證人公證
文書類型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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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類聲明書 (結婚、親屬關係、內地親屬來港、繼承、收養、遺囑、經濟擔保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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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明單方簽署的法律文書(委託、贈與、受贈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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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明法律事實(公司資料證明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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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明文件的原本及復印本一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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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明雙方或多方簽署的法律文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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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公證人公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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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牙認證
《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》締約國之間相互取消使領館認證環節。文書出具國主管機關簽發的附加證明書(Apostille)替代領使認證。附加證明書與領事認證書具備同等功能,僅證明公文書上最後一個印鑒、簽名屬實,不對文書內容本身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。
截至2023年10月9日,公約締約國一共125個。
- 外國使領館認證
文書用於非《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》締約國的文件認證方式,缺點是認證時間較長。
